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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导读

加大依法治区力度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区

近年来,随着深圳特区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龙岗区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迎来了推进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龙岗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打造深圳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大依法治区工作力度,提升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加快了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步伐。

一、做到“四个重视”,奠定依法执政法治基础
多年来,依法治区工作在龙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不断夯实依法治区工作基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提高执政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1)重视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力量,组织召开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审议通过《龙岗区2008—2010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法治龙岗创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龙岗区依法治区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不断加强依法治区工作的规划、协调、调研、检查和指导工作,督促各单位各街道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依法治区的组织网络和联络员队伍,为依法治区工作的整体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重视“法治龙岗”创建
为了确保“法治龙岗”创建工作有效开展,由区依法治区办将龙岗区分为七个行业,成立七个行业法治创建协调指导小组,分行业协调、指导创建活动;各单位、各街道、各社区成立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单位的依法治区工作的创建活动;各行业协调指导小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出本行业法治创建实施方案,对本行业法治创建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步骤和方法,制定各行业法治创建评估办法。先后出台了《龙岗区党群系统“法治龙岗”创建工作考评办法》等8个创建评估办法,有力推动了法治龙岗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为了使依法治理工作重心下移,区委、区政府确定7个行业14个单位为依法治区工作示范点,加强指导,全面铺开,进一步向基层社区拓展依法治区工作示范网点,逐步推广形成网格化,为龙岗区各行业提供创建经验;区依法治区办与区政府法制办、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行业法治创建协调指导牵头单位,不断加强对示范网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
(3)重视“大法援”网络等民生工程建设
龙岗区不断完善“多点布局,站点辐射”的“大法援”网络建设。组织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外来劳动者法律援助中心”,关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在各街道与总工会、妇联、残联、社保局、人武部等相关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目前龙岗区已经建立完善了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龙岗区所有社区都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达到100%;为农民工劳资纠纷和工伤事故案件以及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开辟“绿色通道”,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稳工作中的职能作用。5年来,区法律援助处共接待来访54410人次,接听“148”法律咨询电话59049人次,办理法援案件13550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了区党委、区政府与广大群众的连心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
(4)重视“大调解”等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通过实践不断创新人民调解运行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重点加强和发挥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和综合作用,不断推进人民调解与交警、法院、医院、派出所的工作,全面构建了大调解机制。在横向上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主线,重点拓展社团调解、行业调解、中介调解。目前,龙岗区共有调委会539个,包含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以社区人民调解为依托,企业、行业人民调解为补充的全方位、立体化的人民调解网络。近5年来,龙岗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9632件,排查民间纠纷22080件,符合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矛盾纠纷全部首选调解,调解率95%以上,调解成功率94%,书面协议履行率100%,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完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
龙岗区委、区政府把依法决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按照“用制度规范行为,用体制理顺工作”的思路,建立起一整套决策机制,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为促进龙岗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建立依法决策制度
按照科学、合理和法制的原则,制定依法决策工作规则,先后制定完善了《区委常委会重大决策议事规则(试行)》、《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政府工作规则(试行)》、《深圳市龙岗区直管单位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对决策程序作了明确规定,规定讨论重大事项必须依程序进行。
(2)推进政务公开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党政机关单位除依法应予以保密,其余一律都要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的建设,要求必须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和建议。龙岗区在进行地铁建设、大运工程、旧城改造、城市道路建设等工作时,都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3)促进科学决策
龙岗区要求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必须要经过可行性报告研究和专家论证通过。三年来组织专家论证会45次,就地铁建设、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场馆建设、“无缝隙”政府建设等重大项目提供咨询意见。如2011年在龙岗区举办国际大学生运动会,区委、区政府就申办、选址、场馆建设先后举办12次专家论证会,充分听取专家建议和意见,建设方案得到国际大体联及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4)健全法律审查程序
龙岗区设立了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程序,规定重大决策在做出前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进入决策程序。我们加强了区政府法制办的组织建设,面向社会聘请专职法律顾问,设立完善了法律审查程序,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需先征求法律顾问或律师服务团的法律意见,再由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或部门进行法律审查,然后才能提交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所有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区政府法制部门都要列席并提前一周提出核准意见。

三、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顺利推进
(1)各级领导执政能力不断增强
随着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龙岗区各级、各部门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有关问题成为各级领导的普遍共识和决策首选。龙岗区政府2007-2011年期间先后出台了《龙岗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11年,龙岗区建设工程300多项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标,共节约资金5.34亿元,为龙岗区的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区政府组织专业律师成立“政府中心工作律师服务团”,广泛参与决策咨询,为片区整体开发、东部地区生态补偿、垃圾处理场建设等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为推动龙岗区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近年来,龙岗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国土房产分局被评为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先进集体;龙岗区的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在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小川的充分肯定。她指出:龙岗区在城市国际化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以法治文化来提升依法治区水平,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2)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龙岗区人民法院多管齐下打造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与数十家协助执行单位就执行联动机制达成协议,并在龙岗区建立执行联动格局,使执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2011年结案率为99.53%。 龙岗区检察院被选定为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的下访巡访试点单位,创造性地开展下访巡访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8-2011年该院又积极推进“阳光公诉”制度,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观摩该院公诉出庭活动,把公诉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增强公诉工作透明度,确保公诉权的正确行使,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法治环境明显好转
通过依法治理工作,龙岗区广大居民和外来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龙岗区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已渐成风气,社会稳定有序,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明显减少,迅速摘掉了“非法传销”和“六合彩”重灾区的帽子。2011年,龙岗区刑事发案率较上年下降14%,两抢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0%,无重大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无社会反响极大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社会治安迈上良性循环轨道;企业负责人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劳务工的安全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龙岗区生产安全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为建设龙岗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依法决策,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步伐
产业转型升级是龙岗区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决策,在这一决策的建立、实施过程中,区委、区政府坚持做到依法决策,用依法决策来保证这一战略取得成功,收到了良好成效,产业转型升级驶入快车道。五年来,淘汰低端企业3200家,完成高新技术园区用地整备19平方公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19个百分点,新增产值超亿元工业企业115家,其中超百亿3家,超千亿1家。随着企业的转型升级和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峻工,为龙岗区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注入强大动力,为深圳的辉煌做出新的贡献。
(1)提出议题
龙岗区委、区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部署,对产业转型升级有较深的理解和认识。随着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美国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的影响,龙岗区经济环境出现新的情况,产业方式形态落后,企业经营困难,经济增长放缓,在调研中发现,龙岗区有些基层街道对产业升级有一些新的探索和创新,对于经济发展起到较好促进作用。产业转型升级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国家的发展战略,龙岗区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经过19年的努力奋斗,已发展成为深圳市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地和科技创新的主战场,特别是在经历了大运会后,基础设施、交通条件、营商环境等都得到极大改善,龙岗区的城市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大幅提升,后发优势全面彰显,具备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条件和实力。
(2)收集民意
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依法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产业转型升级是一项影响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包括企业转型、产业升级、旧城改造等方方面面,对龙岗区的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群众共1000多人次参加的座谈会,收集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民主决策。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成立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专家库,聘请特别科技顾问。论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的可行性,论证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及科学性,仅2011年,有关职能部门就创新产业园区规划召开专家论证会近100场次,产业转型论证会10多场次,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为龙岗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参谋作用。
(3)法律审查
为实现龙岗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设立了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程序,就产业转型升级战略认真征求法律顾问及区政府法制办的建议和意见,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通过区政府法制办的法律审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负责实施产业转型的国土、旧改办、经贸、科技、工务等职能部门,完善法制机构,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对具体项目的法律审查,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4)集体决定
为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严肃性,龙岗区按照科学、合理和法制的原则,制定依法决策工作规则,完善依法决策规章制度。我们严格按照《区委常委会重大决策议事规则(试行)》、《区政府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程序,分别召开区委、区政府会议,集体决定,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建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在全市率先建立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项目三大快速推进机制和四大核心体系,为龙岗区产业转型升级快速推进提供了保证,这一整套产业转型系列快速推进机制也在全市各区迅速被推广,为龙岗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决策保障。
(5)落实责任
为避免决策的随意性,龙岗区从落实决策责任入手,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直管单位议事规则》、《深圳市龙岗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决策的监督,追究未依法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同时,利用民情民意收集的渠道监督决策执行情况。利用区信访局经常接触群众,了解情况较多的实际,龙岗区委、区政府法制办派出工作人员常驻区信访局,了解民情民意,了解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是否存在需要调整的情况。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媒体收集建议和意见,在深圳侨报、龙岗区电视台开办“民声热线”、“民生论坛”、“民主法制论坛”等法制栏目及政府电话热线,了解民情民意,了解决策的效果,进行适当的调适。在一段时间内,产业转型升级在实施中碰到一些困难和难题,龙岗区向区的干部群众发出民意测评表,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建议和意见,对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做出适当的调适,收到较好的效果。例如我们了解到,创新产业园区政府审批过多,时限过长,龙岗区立即对有关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时限加以缩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创新产业园区的推进速度。
实践已经证明,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地方党委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的利器,龙岗区将进一步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略,树立依法执政理念,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努力将建设龙岗区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

五、八大法治惠民工程,实现阳光法治,完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
今年来,龙岗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组织龙岗区各街道、各单位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确定了“检校合力共建安全和谐校园”等8个项目为“龙岗区2012年度法治惠民工程”,以真正体现以法律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得到法治建设实惠。
在法治惠民工程中,龙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将在龙岗区101个社区挂牌成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各联络点设立负责人和专职联络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最终实现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达100%,全力打造“社区便民服务圈”,方便群众就近就地申请法律援助,从而全面提升龙岗区城区面貌,完善龙岗区国际化现代化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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